2
「你在這地方不可娶妻,生兒養女。」
3
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,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,耶和華如此說:
4
「他們必死得甚苦,無人哀哭,必不得葬埋,必在地上像糞土,必被刀劍和飢荒滅絕;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做食物。」
5
耶和華如此說:「不要進入喪家,不要去哀哭,也不要為他們悲傷,因我已將我的平安、慈愛、憐憫從這百姓奪去了。」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6
「連大帶小,都必在這地死亡,不得葬埋。人必不為他們哀哭,不用刀劃身,也不使頭光禿。
7
他們有喪事,人必不為他們掰餅,因死人安慰他們;他們喪父喪母,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。
8
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,與他們同坐吃喝。
9
因為萬軍之耶和華——以色列的神如此說:你們還活著的日子在你們眼前,我必使歡喜和快樂的聲音、新郎和新婦的聲音,從這地方止息了。」
10
「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。他們問你說:『耶和華為什麼說,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?我們有什麼罪孽呢?我們向耶和華——我們的神犯了什麼罪呢?』
11
你就對他們說:『耶和華說:因為你們列祖離棄我,隨從別神,事奉敬拜,不遵守我的律法,
12
而且你們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;因為各人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,甚至不聽從我,
13
所以我必將你們從這地趕出,直趕到你們和你們列祖素不認識的地,你們在那裡必晝夜事奉別神,因為我必不向你們施恩。』」
14
耶和華說:「日子將到,人必不再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地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
15
卻要指著那領以色列人從北方之地,並趕他們到的各國上來之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並且我要領他們再入我從前賜給他們列祖之地。」